西安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出國(境)參加高水平國際學術會議資助管理辦法
為進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綜合改革,提高人才培養質量,加快研究生教育國際化進程,提升我校研究生國際學術交流能力,學校設立“研究生高水平國際學術會議支持項目”,對出國(境)參加高水平國際學術會議并發表論文的研究生提供資助,為做好此項工作,現制定此資助管理辦法:
一、資助對象及原則
1. 申請人須為我校全日制研究生;
2. 申請人應具有較強的科研能力,并具備用外語自由會話、宣讀論文、進行學術交流的能力;
3. 參加國際學術會議的主題應與申請人專業領域緊密相關;
4. 參加國際學術會議的論文應以申請人本人為第一作者(若為第二作者,則第一作者應為其導師),西安電子科技大學為第一署名單位,一篇論文只資助一人;
5. 參加國際學術會議的論文全文被會議接收,僅錄用摘要不予資助,申請人獲會議主辦方的正式錄用通知或邀請函;
6. 每位研究生在校期間原則上只能獲得一次資助。
二、資助辦法
1. 資助經費可用于參加學術會議的往返旅費、會議注冊費、住宿費等必需費用,相關費用報銷按學校規定執行;
2. 資助額度:在港澳臺地區及大陸以外的亞洲其他國家召開的國際高水平學術會議每人次不超過10000元人民幣;在亞洲以外其他地區召開的國際高水平學術會議每人次不超過15000元人民幣;
3. 資助經費根據實際使用情況實報實銷。
三、申請與審批程序
1. 申請人接到會議邀請函后,填寫《西安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出國(境)參加國際學術會議資助申請表》,經導師同意后,將申請表、會議邀請函、論文復印件、會議日程安排表等提交學院審核;
2. 學院對學生材料進行審核后(各位同學將上述材料及資助申請表一式兩份交至西大樓三區106辦公室),研究生將申請材料提交研究生院培養辦公室107室;
3. 研究生院復核申請人材料,一周內完成審批,確定資助名單及資助額度,予以公示;
4. 研究生填寫《研究生因公出國(境)申請表》(國際合作與交流處網站上自行下載)并完成審批手續;
5. 公示后一周內,由研究生院安排受資助學生參加一次公開英文學術報告;
6. 會議結束后兩周內,研究生向研究生院培養辦107辦公室提交《國際學術會議總結報告》(紙質版和電子版)及本人參會現場照片2-3張(包含本人做口頭報告或展報時的照片,附文末)、機票及其發票、住宿費、注冊費發票復印件等材料。總結提交并通過審核后,研究生院開具允許報銷憑證;
7. 研究生按照學校財務處要求準備好相關票據,并填寫《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差旅費報銷單》以及《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出國費用報銷清單》(兩個表格財務處網站自行下載,請注意使用最新版),帶允許報銷憑證和上述材料到國際合作與交流處簽字報銷。
四、其他
1.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原《研究生出國(境)參加國際學術會議資助管理辦法(試行)》同時廢止;
2. 本辦法由研究生院負責解釋。
附件1西安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出國(境)參加高水平國際學術會議資助申請表
附件2西安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出國(境)參加高水平國際學術會議總結報告